河口区东湖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东湖生态湿地公园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区东湖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东湖生态湿地公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河口区东湖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东湖生态湿地公园工程
建设地点:河口区境内,东起海昌路、西至海盛路、南至和平街、北至河滨路。
工程规模:项目按照“伴城伴水,生态生活”的设计原则,利用良好的生态基础,进行生态修复,环境提升,打造集绿色、休闲、活力、文化为一体的多元生态湿地公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体、绿地、湿地、广场、儿童游园、文化长廊、观景平台、游客中心、停车场等。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共分为两个标段,东湖生态湿地公园南段计划投资50280847.45元,东湖生态湿地公园北段计划投资39005458.98元。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
监理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339294.00元。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且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施工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7.本项目按监理标、施工标顺序评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3日9时00分前。
2.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门口。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46-3655626
2、招标代理名称: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联 系 人:徐民顺
电 话:15263867728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0546-3658791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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